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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77條第五款襲警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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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277條第五款襲警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277條第五款襲警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襲警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襲警案件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偵查: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審判:

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襲警罪公訴意見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首部

1、寫明標題,即居中寫文書的名稱。

2、被告人基本情況及案由。先寫被告人姓名(被告人為單位的寫其名稱),後寫案由(即起訴書認定的涉嫌罪名),最後寫起訴書的編號。此三項內容不必宣讀。

(二)正文

1、抬頭,亦稱呼告語。根據合議庭組成人員情況書寫,或寫為“審判長、審判員”,或寫為“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或寫為“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2、出庭任務和法律依據。根據新格式規定,此段文字表述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援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衽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3、具體意見。根據新格式規定,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進行分析論證:

(1)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並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關係,以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論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並提出定罪及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意見。

(3)根據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作必要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

關於法制宣傳和教育的內容是否需要,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4、結束語(小結全文)。其文字表述為:“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並應(從重、從輕、減輕)處罰。”

通過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襲警罪本身屬於行為,犯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即使沒有給人民警察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傷害,嫌疑人也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因為人民警察的執法行為受法律保護,若執法程式違法,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