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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涉嫌行賄可以判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8W)

罪犯涉嫌行賄可以判緩刑嗎?


社會上總是會出現人情關係而將權力的形式摻雜了很多違法的行賄行為,行賄在國家層面上是不容原諒的嚴重罪行,那麼, 罪犯涉嫌行賄可以判緩刑嗎?其實如果有部分的行賄只是輕微的而只接受了很輕的處罰也是可以適用緩刑的。下面來看看具體內容。

一、罪犯涉嫌行賄可以判緩刑嗎?

行賄罪如果量刑較輕的,達到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十三條 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適用緩刑的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物件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只能是犯罪情節較輕、犯罪人悔罪表現較好。應當綜合主觀惡性與客觀危害兩個方面加以綜合評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較小,應當根據犯罪人的罪後各種表現,並適當考慮犯罪人的一貫表現作出評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罪犯涉嫌行賄可以判緩刑嗎”這個問題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如果罪犯僅僅行賄的數額或者程度並沒有到國家必須嚴厲懲罰的地步就可能會得到緩刑的判決的,但是如果在緩刑期間被確定為對社會沒有危害的情節甚至可以減輕原本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