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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的構成條件為何?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62W)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的構成條件為何?

一、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的構成條件為何?

確實以非法的手段出售國有資產、行為是故意的、對國家經濟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失的。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的將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二、構成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的客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低價出售的行為。

1、違反國家規定。所謂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公司的法律以及其他國有資產保護法規的規定。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為人為了謀取私利而做違反公司的法律及國有資產保護法規的事情。

3、實施了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國有資產的行為

4、本罪是結果犯。行為人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低價出售的行為只有在造成國家利益的重大損失結果時,才能構成本罪,否則只能使其承擔行政責任。這裡的重大損失,是指因低價折股或低價出售而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無法挽回,國家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況。至於“損失重大”的認定標準,有待最高司法機關作出權威性解釋。如果行為人實施的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低價出售的行為被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發現,予以及時制止或糾正,客觀上未發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危害結果,則不能認定為本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由故意構成,並有明確的徇私動機。如果不是出於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動機,而行為人是由於思想知識水平低,專業知識不足,業務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國有資產折股和出售時發生錯誤則不能構成本罪。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的這種行為將會對我國的公共秩序治安以及國有資產的利益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失,因此這種犯罪行為將會受到我國法律的嚴厲的處罰,不僅會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還會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