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存在故意傷人算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6W)
存在故意傷人算什麼罪?

一、存在故意傷人算什麼罪?

存在故意傷人算故意傷害罪。持刀傷人導致受傷屬於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具體量刑要考慮傷情程度,傷殘等級等問題,要以專門的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為準,如果構成輕傷二級以上的程度,則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傷一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是本罪的從重情節,可從重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起點的確定是什麼?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⑴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⑶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⑷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⑵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⑶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綜上所述,用刀具或者其他對人體有傷害威脅的工具導致別人受傷就是刑法規定罪名中的故意傷害,這項罪名最終會被判刑的前提是罪犯有想要對方受傷的惡意心態,而且實行了足以讓其受傷的行為,如果還利用了工具就是罪加一等而會被增加量刑。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已經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的話,那麼從刑事法律當中的規定角度來看的話,就是屬於故意傷害罪,在這種狀況之下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一定的處罰的。如果達到了重傷以上的法律後果的話,將會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