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犯罪自首的量刑原則?
對經濟犯罪自首者的適當量刑是自首從寬制度得以正確進行的保證,根據中國刑法第57條規定的量刑一般原則和司法實踐經驗,一般認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應掌握下列原則:
1.主要根據犯罪事實。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會的持續狀態結束,但是給社會造成的損害並不會因自首而消滅。犯罪人投案自首,僅僅表明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態度,並不會改變其原來犯罪事實。因此,審判人員在決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須以其犯罪事實為主要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輕重對照有關法律,擬定一個刑罰幅度,而後結合自首的從寬情節,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嚴寬適度,不枉不縱。
2、具體考慮自首情況,主要包括:
(1)自首的時間。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時間早晚,說明其悔悟時間的早晚;同時也說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性的持續狀態長短。
(2)自首的原因及動機。犯罪人犯罪之後的認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動機的三大要素,悔罪態度好的情況下,投案自首的,也說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時也要考慮。
(3)交待罪行的情況。交代罪行是否徹底,是否主動,也說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
二、自首量刑情節須考慮因素
1、投案的動機;
2、投案時間;
3、投案方式;
4、罪行輕重;
5、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現等情況。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三、自首減刑的幅度有多少
1、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四、自首與坦白的區別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後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坦白是犯罪人被動歸案後如實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現較好,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被迫認罪的,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大。
綜合上述內容,對經濟犯罪自首者量刑,體現了我國對自首犯罪人員的從寬制度。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是根據犯罪事實,具體考慮自首情況,包括:自首的時間,自首的原因及動機,交代罪行的情況,犯罪分子有無主動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