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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後企業補稅可以免坐牢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W)
逃稅後企業補稅可以免坐牢嗎?

一、逃稅後企業補稅可以免坐牢

1、逃稅補稅瞭如果已受行政處罰的,可以不坐牢。犯逃稅罪,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這種情況是指違法當事人對實施違法行為主動補救,是從主觀積極的角度來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不僅使已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有所減輕,而且表明行為人已經知錯改錯,而不是文過飾非。

3、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這種情況是指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實施違法行為是由於某種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強制。這些人從主觀上看是不完全願意實施違法行為的,客觀上在違法行為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較小。受他人脅迫實施違法行為,之所以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是因為被脅迫人實施違法行為並非行為人主動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種被動行為,客觀上處於意志相對不自由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企業逃稅屬於違法行為,及時按照法律規定補繳稅款和罰金可以免除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同一個單位或個人在五年內再次出現逃稅行為,犯罪情節嚴重的,或者是逃稅金額巨大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