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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期怎麼計算和折抵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W)

一、管制刑期怎麼計算和折抵

管制刑期怎麼計算和折抵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依法實行社群矯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管制的刑期,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規定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為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屬於剝奪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對於經過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外出的罪犯,被許可外出的期間,應計入執行期,但超過許可的時間不計入執行期;對於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間,不得計入執行期。扣除的執行期,由縣級公安機關在其法律文書上註明,並加蓋公章,通知本人,同時書面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原審判或批准機關。

二、管制期間遵守的規定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

(3)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4)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5)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三、管制適用的物件有哪些

1、罪行性質輕、危害小。我國刑法分則規定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

2、人身危險性較小。管制並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人身危險性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非常大,管制將難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在刑事處罰主刑當中,管制屬於其中處罰最輕的一種。根據《刑法》中的規定,管制的刑期結餘3個月到2年之間,即使是需要數罪併罰,此時最高刑期也不得超過3年。若是在判決之前已經對犯罪分子有先行羈押的話,則之前羈押一日可以折抵這裡管制刑期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