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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有何規定?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7W)

一、法律對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有何規定?

法律對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有何規定?

未成年人可減輕刑罰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從16歲起算,未滿18歲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最多可減輕30%的量刑。

被諒解可從輕處罰此外,因為強姦罪屬於公訴案件,它並非屬於自訴案件。在公訴案件中受害人是往往無權確定是否減輕被告人的刑責,所以強姦罪是不存在被告與被害人協商解決減輕量刑的事情。但是受害者可以向被告出具諒解書,對被告的行為進行諒解,法官可以根據諒解書對被告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醉酒不會從輕量刑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醉酒與強姦罪的成立不存在任何關係,我國目前的刑法規定醉酒並不是免刑的條件,即凡屬於生理性醉酒犯罪仍需追究刑責,而對於病理性醉酒則需要結合主客觀情況具體分析,看其是否存在犯意,如存在犯意仍然構成犯罪,所以醉酒後實施強姦仍然構成強姦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虎攻港紀蕃慌歌葦攻倆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不滿16歲的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對,便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