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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無期徒刑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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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無期徒刑如何執行

一般無期徒刑如何執行?

無期徒刑的執行流程是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監獄,將罪犯轉移至監獄服刑。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二、無期徒刑主要的特點有哪些

1、無期徒刑適用於罪行嚴重,但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嚴重犯罪分子。

2、無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方法,主要表現在剝奪犯罪分子終身人身自由。刑法對非常嚴重的犯罪都規定了無期徒刑,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

3、無期徒刑是在監獄中執行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無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適用,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是區別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罰的,這也反映了這種刑罰的嚴厲性。

5、無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問題。對於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無期徒刑是對執行人無限期的關押,當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問題。

無期徒刑代表著關押是沒有期限的,一般只要法院給予了判決文書就會在判決生效之後對犯罪人員進行關押,但如果在監獄裡面有悔改的表現或者是有重大立功的表現,那麼就可以依法的減刑,從而可以被判有期徒刑,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