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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高買低賣是詐騙罪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W)
根據規定高買低賣是詐騙罪嗎

一、根據規定高買低賣是詐騙罪嗎?

高買低賣不是詐騙罪,高買低賣是一種市場經營行為,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有什麼區別?

1、侵害的法益不同。

詐騙罪是財產類犯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財產權,合同詐騙罪是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還擾亂了市場秩序。

2、具體行為模式不同。

詐騙罪的行為模式是行為人通過欺騙行為使對方產生、維持或強化認識錯誤,對方基於認識作出處分財物,行為人因此取得財物而對方因此遭受財產損失。合同詐騙罪的行為模式是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使用欺詐手段,騙取了對方數額較大的財物。

3、主觀故意的產生時間不同。

詐騙罪的行為人在行為的開始便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故意既可以在籤合同時也可以在履行合同中產生。

三、詐騙罪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詐騙和民事欺詐的區別有哪些?

1、主觀目的不同。

民事欺詐是為了用於經營,藉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訂立合同,不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只希望通過實施欺詐行為獲取對方的一定經濟利益,而詐騙罪是以簽訂經濟合同為名,達到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承擔的責任不同。

民事欺詐行為人為了減輕責任可能進行一定程度的辯解,但不會逃避承擔責任;而詐騙行為人則是要使自己逃避承擔責任,最終使對方遭受損失。

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過所有的高買低賣行為都涉嫌詐騙,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的這個問題必須要根據案件的詳細情況才能正確分析。但是,如果在買賣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