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被打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97K)

一、被打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被打還手算正當防衛嗎?

被打還手是否算正當防衛行為主要看對方屬不屬於明顯的暴力行為,且是否嚴重危及到生命安全,如果是則為正當防衛,反之為防衛過當。

成立正當防衛必須滿足以下要件:

1、有實際的不法侵害存在,這是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

不法侵害行為是指違反法律並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既包括構成犯罪的嚴重不法行為,也包括尚未構成犯罪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類的不法行為,而且這種不法侵害是客觀的、現實的。如果實際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為人自以為存在不法侵害而實施防衛行為的,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屬於假想防衛。

2、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經著手實施侵害行為且侵害行為尚未結束。不法侵害行為開始和存續的時間,就是行為人實施正當防衛的時間。

3、目的是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衛合法權益的目的而實施的貌似正當防衛的行為,如防衛挑撥即故意挑逗、引誘對方實施不法侵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藉口加害於對方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情況而是犯罪行為。

4、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進行,是正當防衛的物件條件,正當防衛必須對準目標,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正當防衛的行為和結果限度要件。

二、打架鬥毆算正當防衛嗎

打架鬥毆違法,不管是先動手還是後還手,雙方都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不構成正當防衛。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有著明確的規定,正當防衛也有“度”的限制,並不是無所限制的,超過一定的“度”就是防衛過當,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我們國家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應該嚴格的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確定的,認定正當防衛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如果不準確地認定,很有可能會導致相關的人員的權益受到一定的損害,當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會構成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