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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輕傷一級諒解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W)

一、故意傷害輕傷一級諒解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輕傷一級諒解怎麼判刑?

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諒解書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取證有什麼要求

1、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的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2、故意傷害罪的證據要嚴禁以刑訊逼供、變相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等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手段、方式取得,詢問當事人時要二名以上人員進行,要準確、完整映被訊(詢)問人的原話或原意,筆錄要記明訊(詢)問的起至時間,要有被訊(詢)問人看過或聽過筆錄的簽名或蓋章,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要具有鑑定資格,現場勘查、提取、扣押物品時須有見證人在場,並在相關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註明影印件的來源。

三、輕傷一級有諒解書能直接取保候審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的情況下,嫌疑人一般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所以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是會讓他人的身體受到威脅,只要造成輕傷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獲得受害方的諒解,那麼法院在處罰上面是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給予從輕或減輕的處罰,所以,在犯了錯之後積極的賠償,並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是可以獲得他人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