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暴力犯罪辯護>

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對方怎麼判刑?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3.04W)

一、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對方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對方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罪不諒解對方也是會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處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起點的確定是怎麼樣的?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⑴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⑶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⑷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⑵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⑶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故意傷害就是屬於明知自己的行為會被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而還要實施,不管是否得到對方的原諒都需要承擔刑事的處罰,而對於處罰的標準就要看受害者實際受傷的情況,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都會按規定來進行實施,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