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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30萬批捕了還能出來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29K)

詐騙30萬批捕了還能出來嗎?

一、詐騙30萬批捕了還能出來嗎?

1、詐騙30萬批捕了可能還能出來、也有可能不能。

批捕是已經有了犯罪的證據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沒有可能釋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刑法規定應當不起訴、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可以釋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審查批准逮捕的條件是什麼?

1、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2、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若是已經收集到了可以證明刑事犯罪嫌疑人,已經滿足了法定被逮捕的條件,那麼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批捕的請求。對於可以提交足夠材料的情形,檢察院一般會批捕。至於批捕後是否還可以被釋放,則需要結合實際的刑事案情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