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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基站怎麼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3W)

一、生產、銷售偽基站怎麼判?

生產、銷售偽基站怎麼判?

生產、銷售偽基站的判刑規定具體如下:

1、《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案件的意見》

第一條 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五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曾因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數額達到前款規定的數量、數額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2、《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單位、個人都不得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否則一旦生產、銷售的數量超過一定數量,或者是因生產、銷售“偽基站”裝置獲得的非法經營的數額達到一定標準,那麼實施“偽基站”裝置生產、銷售行為的人,可能會因為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被量刑。

二、什麼是偽基站?

1、偽基站,又稱假基站、假基地臺,是一種利用單向認證缺陷的非法無線電通訊裝置,主要由主機和膝上型電腦組成,能夠搜取以其為中心、一定半徑範圍內的行動電話資訊,並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推銷等垃圾簡訊,通常安放在汽車或者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傳送。偽基站執行時,使用者手機訊號被強制連線到該裝置上,無法連線到公用電信網路,以影響手機使用者的正常使用。

2、生產、銷售偽基站構成犯罪有並不被判處刑事責任的可能

《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案件的意見》

第二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處理,應當結合其主觀惡性大小、行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切實做到區別對待。對組織指揮、實施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的首要分子、積極參加的犯罪分子,以及曾因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又實施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裝置的犯罪分子,應當作為打擊重點依法予以嚴懲;對具有自首、立功、從犯等法定情節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對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為犯罪處理。

偽基站的存在可能會影響手機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偽基站詐騙簡訊冒充運營商誘導使用者點選惡意網址的情形。任何公民在發現他人、單位涉嫌實施了生產、銷售偽基站的行為之後,可以先收集證明其確實實施了生產、銷售的證據,之後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