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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獲得了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84W)

罪犯獲得了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可以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而此時也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不過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那要是罪犯獲得了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這個沒有絕對的,但是我可以說判緩刑的機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審這個強制措施就是針對罪行非常輕的人的,否則的話肯定刑拘,不會給你取保的,至少根據我的辦案經驗來講,90%的取保候審最後判的都是緩刑,甚至撤銷案件都有。

相關法條知識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判緩刑的條件都有哪些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

畢竟適用的條件不同、階段不同,而產生的後果也是不一樣的。不過,如果罪犯在之前可以獲得取保候審批准的話,其實之後判刑的同時獲得緩刑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