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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賭博批捕後銀行卡里錢能不能轉出來?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1W)

因賭博批捕後銀行卡里錢能不能轉出來?

一、因賭博批捕後銀行卡里錢能不能轉出來?

因賭博被批捕後銀行卡里的錢還是可以轉出來的,因為人民檢察院的批捕不等於就已經凍結了當事人的銀行卡。再者,涉嫌參與賭博的這些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正常情況下也不會被凍結,刑事法庭會凍結當事人銀行卡的都是因為涉及到債務債權關係或者銀行卡里面有非法收入要被追繳。

只要持卡人知道密碼,就可以正常使用,人民檢察院在批捕的同時不代表就已經查封了當事人的賬戶。

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二、最新賭博罪量刑標準

1、一般處罰: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從重處罰: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規定從重處罰: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2)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3)組織未成年人蔘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上來說,如果只是想要儘快的把銀行卡里面的這些非法收入轉出來免於被國家司法部門追繳的話,而這樣的想法是有些過於無知的。

因為賭博而被警方批捕後,賭博當事人在銀行卡里面的錢就希望家人能夠儘快的轉出來,避免被警方扣留著自己的錢用來處罰。而這時候能不能夠將錢轉出來也很關鍵,一些人擔心不能將錢轉出來,但是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