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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行為參與了並不知情是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4.76K)
敲詐勒索行為參與了並不知情是什麼罪?

一、敲詐勒索行為參與了並不知情是什麼罪?

不構成犯罪。敲詐勒索罪必須有犯罪的故意,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知情犯罪的,不構成犯罪或僅構成過失犯罪。不構成犯罪的,不存在量刑問題,構成過失犯罪時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明知故犯才構成犯罪,否則只有在應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他人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最終發生危害後果時,才構成犯罪,並且是過失犯罪。

二、不知情犯罪怎麼判刑?

要看涉嫌罪名,如果確實不知情、法律也不能推定為知情,這種情況一般不涉嫌犯罪。

根據《刑法》第14條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社會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所有的案件事實都需要有證據來支撐。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依據充足的證據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參與了敲詐勒索的活動但並不知情不構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認定敲詐勒索罪的時候,在主觀方面需要有故意的犯罪行為存在,並且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還要以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為目的,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公私財物所有權,也包括公民的人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