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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賠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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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賠多少錢?

尋釁滋事罪致人輕傷賠多少錢?

與他人發生衝突,致人輕傷需要賠償他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具體的數額以醫院開具的票據為準,誤工費的標準以受害人實際的收入水平來計算。

對於構成輕微傷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

二、尋釁滋事罪具體量刑標準有什麼?

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糾集他人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糾集未成年人尋釁滋事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尋釁滋事的賠償要根據實際情況確認,受害者的傷情不同,尋釁滋事的量刑幅度也有所不同,參與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多次聚集他人,參與尋釁滋事三次以上,嚴重破壞社會安定和諧的,可以判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