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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W)

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

尋釁滋事,是在現實生活中偶爾會遇到的事件,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有肆意挑釁的、隨意毆打騷擾他人的或者損壞公共財物的,隨之也會帶來不同的情節後果,如果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了,會判刑嗎?輕微傷又是如何定義的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

一、輕微傷定義

輕微傷是指造成人體區域性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的功能障礙,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顯傷害,也不會遺留器官功能障礙的損傷,是損傷程度的最輕一級。

二、是否判刑

國家法律規定,尋釁滋事者若不構成輕傷,中國警察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最多拘留15天)。

但若構成輕傷(需要專門的部門進行鑑定的),可判刑!請注意,是可判刑,而不是一定會被判刑。這種情況也可進行雙方的協調的,如果受害者同意協調,也可免除刑罰。

三、判刑時間標準

尋釁滋事,情節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的,為管制刑;適用管制刑不足以體現刑罰價值的,為拘役刑。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最多判5年)

(1)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2)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3)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4)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累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5)以自殘、自殺等威脅、要挾方法在公共場所、機關等企事業單位無理取鬧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2、不能緩刑的情況

(1)曾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處罰的。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三種以上情形的。

(3)公共財產損失達5萬元以上未賠償且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4)致二人以上輕傷的。

所以,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有摩擦的事情,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了,最好的方式就是協商和平解決,如果受害者不以原諒,那麼致人輕微傷也會受到相應的判刑懲罰,自身不能解決可以找本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