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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的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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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的量刑標準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的量刑標準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來進行處罰,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追訴標準是什麼?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

2、一年內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3、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裝置、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4、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並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5、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進行追究的。

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節嚴重包括哪些?

1、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總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

2、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3、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裝置、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4、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並造成公私財物重大損失無法挽回或其他嚴重後果的;

5、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嚴重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當事人隱瞞犯罪所得,數額在三千元以上的,達到犯罪的標準,會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構成這種犯罪的法院量刑有兩個標準,達到起訴標準的,在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對隱瞞犯罪所得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判刑在3年到7年。

在當代的社會也是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情況之下,如果是屬於價值3000元至1萬元的或者是一年之內,因為曾經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所產生的收益行為遭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之下,將會對此按照犯罪行為懲罰。這也就是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立案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