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警察襲警罪如何判刑?
中國警察襲警罪一般來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二、哪些行為構成襲警罪?
(一)構成襲警罪的行為有:
1、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2、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
3、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
4、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定障礙的;
5、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構成襲警罪的且將會加重處罰的情況有:
1、使用凶器或者危險物品襲警、駕駛機動車襲警的;
2、造成民警輕微傷或者警用裝備嚴重毀損的;
3、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的;
4、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等惡劣社會影響的;
5、糾集多人襲警或者襲擊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襲警受過處罰,再次襲警的;
7、實施其他嚴重襲警行為的。
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襲警罪在我國之前是不存在的,一般都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妨礙公務罪的內容進行參照和判刑,隨著我國對於襲警罪的成立,很多行為有了針對性的參考,刑罰的對應也更加的準確。造成的後果越嚴重,對他人的侵害影響越大,將會受到的懲罰就越嚴重,並且有些情況會涉及到加重處罰,且不能緩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