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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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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偷越國境罪立案標準是:確實以非法的手段組織或者參與偷越國境的行為了。本罪的行為人違法相關出入境的管理規定,擅自出入境的行為。國(邊)境是出入國家的門戶,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我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來加強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以杜絕這種行為的出現。

二、本罪與偷越國(邊)境罪的界限內容是什麼?

1、犯罪主體不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主體儘管是一般主體,但實際上、只有偷越國(邊)境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即從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活動的“蛇頭”,才能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而偷越國(邊)境罪的犯罪主體在立法上無任何特殊要求,只要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偷越國(邊)境行為的自然人,均可成為偷越國(邊)境罪的犯罪主體。所以,如果不是從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活動的“蛇頭”有組織、有計劃地煽動、拉攏、串連、動員、安排他人偷越國(邊)境,而是在共同偷越國(邊)境的過程中,出於江湖義氣或親友私情,為個別偷越國(邊)境的人員提供有關幫助的行為,不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其中情節嚴重者,以偷越國(邊)境罪的共犯處理。

2、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抗攏、串連、誘使、煽動等方式,有組織、有計劃地安排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而偷越國(邊)境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違反國(邊)境管理的法規的,偷越國(邊)境的行為。

偷越國境的行為是我國嚴厲打擊的行為,這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對於我國的出入境的良好大環境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執行對犯罪嫌疑人的作出相應的處罰。對於處罰決定拒不執行的將會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