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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假釋程式 | 哪些罪犯不能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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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假釋程式 哪些罪犯不能申請假釋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就是假釋。根據刑法規定,如何辦理假釋程式?假釋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不致再危害社會。但是有些犯罪分子雖然服刑一段時間,社會危險性大依然很大,假釋後可能再次危害社會,對他們不能假釋。實踐中,哪些罪犯屬於這種情況,哪些罪犯不能申請假釋?下文中為您解答假釋相關問題。

一、如何辦理假釋程式

根據刑法第82條的規定,假釋依照減刑程式進行。

此外,根據刑法第81條第1款規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後,應即報請高階人民法院複核。高階人民法院同意假釋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釋的,應當裁定撤銷中級人民法院的假釋裁定。

(2)高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釋裁定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應當報送報請核准假釋案件的報告、罪犯具有特殊情況的報告、假釋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書;不予核准的,應當作出撤銷原裁定、不準假釋的裁定書。

二、哪些罪犯不能申請假釋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1)不管對罪犯所判處的是什麼刑種與刑期,對累犯不得假釋。

(2)對實施了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並且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舉的幾種犯罪外,還包括其他對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傷害、武裝叛亂、武裝暴亂、劫持航空器等罪。

(3)對於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後其刑期低於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釋。

此外,法律對適用假釋規定了嚴格的司法程式,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假釋。根據刑法第82條規定,對於犯罪人假釋的,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符合假釋條件的,裁定予以假釋。

辦理假釋的程式與減刑相似,但是因為減刑只是有限度的減少犯罪分子的服刑期限,而假釋確實提前釋放,因此司法機關在審查假釋申請時要更嚴格一些,這也導致我國的假釋制度執行力度明顯不如減刑。不過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熟悉司法機關辦事規則,知道怎樣運作能獲得司法機關認可。想要獲得假釋,可以委託律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