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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緩刑可以去香港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25K)

在我國緩刑可以去香港嗎

一、在我國緩刑可以去香港嗎

按照國內有關法律,緩刑人員,原則上必須在居住的地方,不能夠象正常人一樣到外地,更不能辦理出國手續,除非你得到公安局的特別批准。所以,國內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局,不會給你辦理赴港簽註。如果你通過一個旅行社,隱瞞你的問題,他們可以幫你弄證件過香港。但是如果被發現,無論你還是旅行社都將因為違法而受到懲罰。

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在被宣告緩刑期間,如果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況向派出所報告,對於外出打工、學習,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縣範圍外,應當經過當地派出所批准,否則,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學習。

二、緩刑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緩刑期間許多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其是有限制行為的能力。緩刑的存在是為了更好的考察犯罪人員在考察期間的表現,通過該期間的行為表現,在做出一定的處罰制度,這樣不僅讓犯罪人員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同時也是約束其行為能力,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緩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