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因詐騙產生合同糾紛報案書怎麼寫?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W)
因詐騙產生合同糾紛報案書怎麼寫?

一、因詐騙產生合同糾紛報案書怎麼寫

(一)、開頭,即有管轄權的主辦案件機關的名稱。

(二)、基本內容:

1、報案人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等。

2、自己所報案件的基本內容,這是報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和結果。這六部分內容也就是我們書寫記述文的六要素,要寫好報案材料,這六要素要寫清楚。

3、基本內容的最後一段要寫上如下內容: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屬實,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物件是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這裡的合同,應當理解為不包括單純的借款合同,因為利用借款合同進行詐騙相當於直接通過詐騙的手段使得對方產生錯誤認識進而處分財物,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因詐騙造成合同糾紛是需要及時的處理解決,對於另一方認定自己被詐騙是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公安部門報案,在寫報案書時就需要把報案人,還有報案的事實與理由,報案的事項註明清楚,同時還需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確定公安部門可以立案偵查,只要確定對方構成合同詐騙罪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