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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錢有條據算詐騙罪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4W)

一、一般收錢有條據算詐騙罪嗎?

一般收錢有條據算詐騙罪嗎

正常情況下不算詐騙,對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

1、主觀方面是故意且為直接故意,故意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騙取並非法佔有公私財物。

2、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滿足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3、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4、使用欺詐方法騙取公私財物。

二、詐騙罪的證據型別有哪些?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鑑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電信詐騙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調查取證難。

在偵辦以往的詐騙案件中,往往採取比對嫌疑人體貌特徵等待定的偵查方法確定犯罪嫌疑人。而電信詐騙犯罪僅是通過使用通訊工具與受害人進行聯絡,雙方不進行面對面的直接接觸,受害人對嫌疑人的瞭解僅限於電話號碼、銀行賬號等,不掌握嫌犯體貌特徵和其他痕跡物證,難以通過傳統對比的方法確定作案者。

(二)作案方式資訊化。

嫌犯藉助計算機、電話等,通過網際網路伺服器,使用任意顯號軟體等技術手段,批量群發簡訊群撥電話,誘導受害人向指定賬戶轉匯資金,隨後通過網銀系統在短時間內轉存,再利用自動櫃員機多出分散提現,給案件調查、嫌犯控制、贓款追繳帶來較大困難。

(三)作案形式集團化。

電信詐騙多是團伙作案,一是有一套為詐騙網路平臺提供技術服務的人馬。詐騙犯罪團伙往往在境外租賃伺服器,依託不法運營商在網際網路上提供的詐騙網路平臺作案;二是有一班專門撥打誘騙電話的人馬。詐騙犯罪團伙在境外設立窩點,組織一班人員專門撥打詐騙電話和群發詐騙簡訊等;三是有一批外圍人員負責轉取贓款。這三部分人員分工明確、組織嚴密、相互配合,呈現明顯的集團化特徵。

(四)作案目標廣泛化。

電信詐騙作案分子往往在某一時段內集中向某一號段或者某一地區撥打電話、傳送簡訊,侵害物件除地域集中外,無其他特定條件,受害者包括社會各個階層,受害面廣泛。

(五)贓款流動快速化。

從銀行轉賬匯款到對方賬戶資金到賬往往只需要幾分鐘,十幾分鐘的時間。實施詐騙成功後,嫌犯會在資金到賬的第一時間,通過網路銀行進行贓款轉移,並按照ATM機提款上限分解到眾多銀行賬號中,然後迅速組織人員體現。若受害人未及時發現受騙,很難在提現前採取凍結支付等控制措施。

(六)社會危害巨大化。

一方面,由於電信詐騙物件具有廣泛性,受害群體大,對整個社會都構成嚴重危害;另一方面,其詐騙數額巨大,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甚至數千萬元,使受害者蒙受巨大的損失,嚴重擾亂經濟秩序,對社會的危害極大。

是否構成詐騙罪是需要根據案件的詳細情況判定的,並不是說對方有收錢行為就一定會構成詐騙罪。即使因為收付行為引發了糾紛,只要對方沒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就不能按照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因收付款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