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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案件法院開庭一般多長時間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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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訴案件法院開庭一般多長時間判刑?

公訴案件法院開庭一般多長時間判刑

公訴案件,法院的審理期限一般是受理後二個月以內,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審理時間可以繼續向後延長。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公訴案件判刑需要遵守哪些原則?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公訴案件開庭後可以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庭審時間是有法可依的,可是,法院受理了檢察院的公訴意見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一定會被判刑,是否會被判刑,要以最終的審理結果為準,如果構成犯罪,肯定要在法定範圍內確定相應的量刑標準,至於審理期限,這和案件的具體情況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