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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對方不賠償應該怎麼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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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對方不賠償應該怎麼樣辦?

刑事案件對方不賠償應該怎麼樣辦?

如果對方有財產而無賠償,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如果對方無力償還,可以協商分期償還。民事賠償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因侵權而產生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主體、賠償責任的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準和程式等都不同於國家賠償制度中的國家賠償。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作為民事主體的侵權行為是民事侵權行為。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依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損失由於犯罪行為,他可以啟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法官被告的民事賠償和保護自己的公民權利如果被告不能補償可以處理如下。

1.如果原告有能力賠償並隱匿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告財產進行調查並找到財產,然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

2.確不能清償的,可以依照《民法典》分期清償。

3.被告人無勞動能力和生產困難的,法院可以終結賠償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受損失的是國家財產或者集體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採取預防措施,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預防措施。人民法院應當採取預防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