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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壞他人財產多少錢夠拘留?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5W)
故意破壞他人財產多少錢夠拘留?

一、故意破壞他人財產多少錢夠拘留?

這裡的拘留指的是行政拘留。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他人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並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由於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刑法》第275條規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實踐中,犯罪數額的認定觀點主要有以下三種,計算公式分別為:犯罪數額=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犯罪數額=財物損失價格=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恢復原狀所需主要材料費乘以綜合成新率恢復原狀所需輔料費 工時費等合理費用)-殘值;犯罪數額=原值-殘值。)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規定是什麼?

在一般情況下,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達到五千元以上的才可以定罪,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罰金。但是,特殊情況下,五千元以下的也是可以拘留的。當前,在辦理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對於犯罪數額的認定存在多種觀點,特別是當犯罪數額影響到罪與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時,不正確的認定方式會對案件質量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導致錯案的發生。

在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於故意毀壞財物罪並不是特別瞭解,如果故意給他人的財產的數額價值,已經達到了5000元以上的程度,對此按照犯罪來進行處罰了。當然了,如果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也是可以採取行政拘留或者是行政罰款等相關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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