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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判刑一年怎麼算起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8W)

是從判決書上面寫的日期開始進行算的;犯人一年刑期是十二個月。

犯人判刑一年怎麼算起的?

如果判決前羈押的,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一般在服刑時表現好的話,都給減刑,所以不會實打實的坐夠判決的天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減刑幅度為:

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減刑間隔為: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半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一年 以上。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減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後,再減 刑時,其間隔時間一般不得少於二年。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 照上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時隔時間。

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減刑不是按照一年減幾個月算的,是按照一次減多久算的,當出現了法定的減刑情形,對於十年一下的有期徒刑來說,一次減刑最多就是2年。而且正常情況下被判5年以上的,要在服刑一年半後才可以開始減刑。減過一次後,一般要一年後才可以再減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犯人進行判刑不管是多久,只要判決書生效,那麼就算是開始計算刑期的時間,如果要申請減刑的話,這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才可以實施,所以,對於犯人的判刑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一般是不會對犯罪人員超期關押,同樣也不會讓犯罪人員少服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