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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主從犯判刑一樣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6K)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主從犯判刑一樣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主從犯判刑一樣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主從犯判處的刑罰是不一樣的,主犯的刑罰要重於從犯的刑罰。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版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包括哪幾種類型?

目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主要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源頭型,電信運營商、銀行、醫院、學校培訓機構、網際網路公司等,他們手中掌握大量基礎資訊,發生過運營商工作人員對外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件

第二種是營銷公司,為推銷自己的產品,交換或者是購買公民個人資訊。

第三種是職業販賣,也就是中間商。他們渠道多、資源多,為有資源和需要資源的雙方牽線搭橋,層層轉賣,從中賺取差價。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型別主要包括了源頭刑侵犯(運營商;醫院;學校等);營銷公司侵犯型;職業販賣。只要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達到一定數目的,就需要進行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