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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犯罪所得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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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犯罪所得怎麼判刑

在我國的法律中, 對於隱瞞犯罪的有很多條規定,包括了通過隱瞞他人犯罪帶來的經濟收益,也是有明確的規定。

對於形成隱瞞,故意掩飾犯罪獲得盈利或是幫他人隱瞞犯罪帶來收益的。根據犯罪的程度不同。有不同的情況。

1. 認為只有一般情況下的犯罪情節,可以處罰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拘役

2. 認為犯罪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可以判決三年到四年的有期徒刑。

可以根據構成的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只要是構成了實際的犯罪行為,通過犯罪行為獲金額來計算,通過金額數目的多少再增加處罰期。

1.犯罪情節一般的情況,根據所獲得的金額。只要獲得的盈利每增加六千元,就可以增加刑期兩個月,其中還有隱瞞或者掩飾的,通過網路犯罪所獲得的,每增加三千元,又會增加兩個月的刑期。

2. 犯罪嚴重情節的,在這個犯罪中金額每獲得兩萬元,可以增加刑期兩個月,如果是有通過網路犯罪故意掩飾的,每獲得六千元,再可增加兩個月刑期。

3. 是掩飾,隱瞞盜竊,搶奪機動車的,每有一輛機動車或是機動車的價值每超過十萬,增加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4. 法院在審判中認為還可以增加的刑期的情況等。

凡是出現以下的情況之一,增加上訴判刑的百分之二十

1. 多次為同一個或同一個團伙掩飾或隱瞞類似的犯罪活動。

2. 在一年之內因為曾經隱瞞過犯罪和隱瞞掩飾犯罪產生的利益,而受到過行政處罰的。

3. 有其他情況可以被法院從重處罰的。

如果是犯罪情節一般,犯罪人願意自首,認罪,並且願意將獲得金額退回、上交或者是退賠的,並且是為近親掩飾,而且是初犯,再不知情的情況下犯罪的。可以酌情減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