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做最後判刑的時候,大多數的罪犯都是希望能夠同時適用緩刑的,這樣就不用實際被關押的監獄等場所了。那要是罪犯屬於數罪併罰的話,那麼數罪併罰可以適用緩刑嗎?請從下文中和本站小編一起進行詳細瞭解。
一、數罪併罰可以適用緩刑嗎
數罪併罰只要符合《刑法》的規定是可以判處緩刑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適用緩刑問題的覆函》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可以適用緩刑的物件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條件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對於判決宣告以前犯數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判決執行的刑罰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案件,依法可以適用緩刑。
二、緩刑的規定有哪些
《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通常罪犯還是屬於數罪併罰的話,即使最後的量刑是滿足了緩刑的條件,一般也是不能適用緩刑的,畢竟在數罪併罰的情況下,說明罪犯是存在多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與人身危險性是比較大的。因此,上文中提到的數罪併罰可以適用緩刑的說法就是不對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秦皇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