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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不調解會拘留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65W)

打架鬥毆造成人身損害其實很常見,其中就有可能出現輕微傷、輕傷、重傷,甚至死亡的結果。當然,對應不同的損害結果,此時當事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不同。輕微傷算是其中比較小的損害了,那此時輕微傷不調解會拘留嗎?我們一起結合下文進行了解吧。

輕微傷不調解會拘留嗎?

一、輕微傷不調解會拘留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結合以上法律規定來說“輕微傷調解不成必須拘留”是有法律依據的,換句話說故意傷害造成輕微傷害而又調解不成的應當依法拘留。

二、雙方打架一方輕微傷,不能調解怎麼辦

打架只構成輕微傷,是不夠故意傷害罪的,因此不會起訴至法院。

公安機關在處理類似問題時主要看後果,適當考慮起因及誰先動手的問題。通常以調解為主,如果雙方能夠達成調解協議,則公安機關就直接放人了,不會關押。如果不能夠達成調解的,公安機關最多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15天,不構成刑事責任。

一般賠償的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為基礎,適當增加一點。可以向他索要票據。如果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可以在賠償中予以抵扣。

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之後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賠償相關費用。具體多少則看多方能夠提供多少票據,比如醫療費發票、交通費、護理費等等。如果實際沒有那麼多,當然不可能要求賠償不存在的費用。至於受傷所產生的費用,如果不向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主動在賠給對方的費用中扣除的。

打架造成了對方輕微傷的,此時如果不進行調解或者調解不成功的話,則派出所就會按照法律中的規定進行處理,這屬於違法行為,但尚未達到刑事犯罪,因而一般就會給予行為人行政拘留的處罰。但要是有特殊情況的話,可以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