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罰規定是什麼?
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三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萬元以上的;
(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中,嫌疑人的違法所得,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量、面額,都和量刑標準有關,例如,犯罪嫌疑人通過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或者偽造的增值稅發票面額累計達到200萬元以上的,量刑不會少於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