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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9W)
法院對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一、法院對買賣武裝部隊公文罪量刑的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行為人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武裝部隊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

二、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2的人均可構成該罪。

2、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製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

3、該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該罪。

4、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製作機關以外的人在無許可權的情況下冒用製作機關的名義製造假的公文、證件、印章。

以上四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我國的武裝部隊的公文都是屬於有特定用途的,是在我國的一些特定的管理活動中具有重要憑證的作用,如果是被隨意偽造或者是買賣將會給社會產生嚴重不良,因此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由此行為如果比較輕,那麼通常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這個行為比較嚴重,那麼是直接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