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故意傷害致輕微腦震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W)

一、故意傷害致輕微腦震盪量刑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輕微腦震盪量刑標準是什麼

故意傷害致輕微腦震盪是不會被判刑的,一般由公安部門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致輕微腦震盪損害賠償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司法實踐中,被判刑說明當事人的行為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故意傷害致人輕微腦震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同時,對於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傷後果,違法行為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