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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未遂怎麼判刑 | 量刑標準如何?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1W)

盜竊未遂怎麼判刑,量刑標準如何?

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 而盜竊未遂,將會對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嚴重程度、犯罪次數、犯罪數額等進行綜合考慮,按照基準刑進行處罰。

3. 基準刑:基本犯罪事實的既遂狀態所應判處的刑罰。

4.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六)盜竊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一、司法機關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予以協助。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依法辦案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明知是盜竊、搶劫所得機動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罰。對明知是盜竊、搶劫所得機動車而予以拆解、改裝、拼裝、典當、倒賣的,視為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三、國家指定的車輛交易市場、機動車經營企業(含典當、拍賣行)以及從事機動車修理、零部件銷售企業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明知是盜竊、搶劫的機動車而予以窩藏、轉移、拆解、改裝、拼裝、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罰。單位組織實施上述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處罰。

四、機動車交易必須在國家指定的交易市場或合法經營企業進行,其交易憑證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驗證蓋章後辦理登記或過戶手續,私下交易機動車輛屬於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明知是贓車而購買,以收購贓物罪定罪處罰。單位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明知是贓車購買的,以收購贓物罪定罪處罰。明知是贓車而介紹買賣的,以收購、銷售贓物罪的共犯論處。

五、非法出售機動車有關發票的,或者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機動車有關發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的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盜竊未遂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首先應該滿足下列條件:其一、盜竊數額巨大;其二、盜竊物為珍貴文物;其三、有其他嚴重情節。具體的量刑幅度根據社會危害性以及犯罪行為人主客觀意圖進行調整。值得注意的是盜竊犯罪屬於侵財性犯罪,主要通過被竊取的財物的數額體現其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