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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輕傷害賠償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3W)

頭部輕傷害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生活中,一旦我們的健康安全受到傷害,並且是由於他人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一定損失,因為生命健康權是每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但傷害也有不同的等級,得到的賠償也是不同的,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於頭部輕傷害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頭部輕傷害賠償標準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只有出現規定中的情況,才算是輕傷害,對應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受害人定殘後護理、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每個的參考標準以實際發生為基礎,具體可以查詢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