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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歲殺人犯如何進行解決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92K)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十二歲殺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因犯罪造成他人經濟損失的,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十二歲殺人犯如何進行解決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