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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騙罪還錢了還算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2W)
涉嫌詐騙罪還錢了還算嗎

一、涉嫌詐騙罪還錢了還算嗎?

涉嫌詐騙罪還了錢也算詐騙,但嫌疑人積極退贓的,法院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六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應當進行調查。

人民法院除應當審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節外,還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審查以下影響量刑的情節: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無過錯及過錯程度,是否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及責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親屬是否協助抓獲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時表現,有無悔罪態度;

(五)退贓、退賠及賠償情況;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諒解;

(七)影響量刑的其他情節。

二、涉嫌詐騙罪主動還錢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主動還錢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辦案部門才會同意取保候審的請求: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涉嫌詐騙罪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 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四、涉嫌詐騙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可見,犯罪嫌疑人主動退還贓款是法院從輕處罰的參考依據,但主動退贓並不代表可以免於承擔刑事責任,除非詐騙數額較大,犯罪嫌疑人早一審宣判前主動退贓退賠,取得受害人諒解,有悔罪表現的,才有可能會免於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