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詐騙罪還錢了還算嗎?
涉嫌詐騙罪還了錢也算詐騙,但嫌疑人積極退贓的,法院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第二百七十六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應當進行調查。
人民法院除應當審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節外,還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審查以下影響量刑的情節: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無過錯及過錯程度,是否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及責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親屬是否協助抓獲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時表現,有無悔罪態度;
(五)退贓、退賠及賠償情況;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諒解;
(七)影響量刑的其他情節。
二、涉嫌詐騙罪主動還錢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主動還錢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辦案部門才會同意取保候審的請求: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涉嫌詐騙罪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 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四、涉嫌詐騙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通過傳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可見,犯罪嫌疑人主動退還贓款是法院從輕處罰的參考依據,但主動退贓並不代表可以免於承擔刑事責任,除非詐騙數額較大,犯罪嫌疑人早一審宣判前主動退贓退賠,取得受害人諒解,有悔罪表現的,才有可能會免於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