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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6W)
怎麼樣才會構成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

一、怎麼樣才會構成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檔案的管理制度。檔案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檔案的滅失、毀損往往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為了加強對國有檔案的保管、利用,懲治嚴重妨害國有檔案的犯罪十分必要。本罪的犯罪物件是國家所有的檔案。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

所謂出賣,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將檔案出售給他人的行為。

所謂轉讓,是指將檔案的所有權轉給他人的行為。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檔案的行為只有在情節嚴重時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出賣、轉讓有關國家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的重要檔案的,多次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的,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牟利較大的,出賣、轉讓國有檔案造成惡劣社會或者政治影響的,因出賣、轉讓國有檔案受過行政處分不思悔改又實施這種行為的,將國有檔案出賣、轉讓給境外機構或人員。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國家所有的檔案而擅自出賣或轉讓,如果行為人不知出賣或轉讓的是國家檔案的,不構成本罪。

二、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實際上是改變了檔案的所有權。並且也意味著國家所有的檔案隨時有可能被公佈。國家所有的檔案,是涉及國家和社會有重要儲存價值的歷史記錄,不適當的公佈會造成不良的後果。

行為人為了謀取私利,擅自出賣國有檔案,違犯了檔案法的規定構成了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根據犯罪情節嚴重的程度來判處相應的量刑,一般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屬於搶奪或者竊取國家檔案的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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