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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對單位判處罰金數額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W)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對單位判處罰金數額的規定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對單位判處罰金數額的規定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對單位判處罰金數額的規定是要根據犯罪的情節嚴重程度來進行判斷,最終的罰金的處罰。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罰金起點是有規定的,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綜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罰金數額標準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一千元。

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五百元。

第三條 依法對犯罪分子所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實行並罰,將所判處的罰金數額相加,執行總和數額。

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並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併執行;但並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

二、處罰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藥的藥品。

在日常生活中,對於生產銷售假藥這種情況進行嚴厲的打擊,這種處罰不僅僅是包括判處有期徒刑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還包括有罰金方面的經濟處罰,如果是判處罰金的罰金,嚴格的根據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