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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致人輕傷二級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55W)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二級怎麼判刑

一、尋釁滋事致人輕傷二級怎麼判刑

尋釁滋事造成輕傷2級涉嫌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犯罪型別,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二、尋釁滋事罪是刑事案件

是的。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屬於刑事案件,帶有“罪”的屬於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達到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不嚴重,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尋釁滋事罪是結果犯,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要由法院依據《刑法》的規定,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來判決。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尋釁滋事的行為,此罪名既可由單個人實施,也可由結夥聚眾形式出現。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破壞社會秩序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尋釁滋事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後,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對行為人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是存在尋釁滋事行為,沒有造成嚴重損害,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屬於治安案件,要對打人者處罰款和拘留。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