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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幫信罪11萬判多久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8W)
觸犯幫信罪11萬判多久

一、觸犯幫信罪11萬判多久

幫信罪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第287條第2款當中明確的規定是需要按照上述的標準來進行處罰,但是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而且只有這一種量刑幅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幫信罪定罪標準是什麼

1、幫信罪定罪標準是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比如說為三個以上的物件,提供技術幫助。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就可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予以立案追訴。

2、幫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3、幫信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法律上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針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三、幫助資訊網路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犯罪主體方面。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2、犯罪的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為他人實施的資訊網路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為,會給國家的資訊網路管理秩序造成損害,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此外,本罪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他人在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既包括行為人明確知道,也應包括行為人應當知道。

3、犯罪客體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的行為當然破壞了穩定、健康、有序的資訊網路環境。嚴重侵害了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而為這些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同樣也破壞了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資訊網路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生活當中,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需要按照《刑法》第278條第2款當中的規定來進行量刑的,因為這樣的一種行為侵犯到的是國家對於正常的資訊網路的管理秩序。但是實際上也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否則也不會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

四、涉嫌幫信罪嫌疑人自首後減刑的幅度是多少

1、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40%。

2、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3、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判決確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6、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觸犯幫信罪11萬判多久,需要由人民法院結合法定的量刑情節等因素來確定,幫信罪屬於幫助行為的正犯化,所以幫信罪在本質上仍然需要遵循共犯從屬性的規定。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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