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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標準介紹賄賂罪才能立案?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21W)
達到什麼標準介紹賄賂罪才能立案?
律師解析:達到以下標準介紹賄賂罪才能立案: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一條第七款
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