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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要多久 | 時限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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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要多久,時限是多長

“司法鑑定要多久”這其實也就是司法鑑定的時限,對於當事人來講,這個時限是很重要的,畢竟這關係到自己的利益。那到底這個司法鑑定要多久呢,具體是時限是多長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司法鑑定要多久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司法鑑定要多久,時限是多長 第2張

二、複核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複核鑑定的申請、決定和委託同初次鑑定基本相同。鑑定委員會受理案件後交相關專業的專家小組進行鑑定。專家鑑定小組的成員應是固定的,是經過審查並獲得委 員會頒發的專家資格證書者。每一案件(一個專門性問題)中參與鑑定的成員不得少於5人。成員過少,一則缺乏代表性,二則難以保證鑑定結論的客觀性、準確 性。同時,曾參加過該案鑑定的專家必須。專家小組的鑑定活動,必須在鑑定委員會直接領導下進行,由組長主持。要絕對保證鑑定活動獨立進行。任何人不得 干預,不得對鑑定結果提出任何要求或提供任何暗示。專家小組內部要嚴格鑑定活動獨立的原則。鑑定結論一致的,參加鑑定的每個專家在鑑定書上簽名;鑑定 結論不能取得一致的,可參照各國立法的慣例,在鑑定文書上分別寫明不同意見的依據及其人數,或分別出具鑑定文書。決不能採取投票方式,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 鑑定結論,少數人的意見記錄備查。委託機關、人大、政協可派代表旁聽鑑定小組的討論活動。

專家小組的鑑定結果,以鑑定委員會的名義出具鑑定文書,由參加鑑定的專家簽名,加蓋鑑定委員會鑑定專用章。鑑定文書的內容與一般鑑定文書相同。如是協調鑑定分歧的鑑定,在前言部分要寫明歷次鑑定的經過及其結果。

司法鑑定要多久,時限是多長 第3張

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與其他鑑定結論一樣,對於裁判機關沒有約束力。根據部分省市地方立法的規定,它對於解決鑑定分歧、終止本裁判程式的鑑定具有決定意 義;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集體一致的結論)是該訴訟程式或同一審級的最終鑑定結論。如果鑑定分歧出現在階段,根據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起訴機關即 可結束起訴階段的鑑定;如鑑定分歧出現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即可根據鑑定委員會的結論終結本審級的鑑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司法鑑定一般應該在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做出結果,但如果有特殊情況的話,則可以適當延長時限,不過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如果您還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為您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