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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死亡法官不準司法鑑定應該怎麼辦?

司法鑑定 閱讀(1.38W)

患者死亡法官不準司法鑑定應該怎麼辦?

發生嚴重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屬為了弄清死因,追究醫療機構責任,可以申請做死亡司法鑑定。但是如果遇到患者死亡法官不準司法鑑定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司法鑑定的程式又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本站小編整理的這篇文章。

一、法院不受理司法鑑定申請該怎麼辦?

現在這方面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和做法,各省都不一樣的.但大多數的省份是可以的. 各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受理本院及下級人民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下級人民法院可逐級委託上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只要有理由.申請鑑定,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院應該允許.

申請人需要明確申請司法鑑定的哪一步出了問題或者是哪一程式不符合規定,在司法鑑定程式的第二步我們可以看出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稽核,並作出決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此時可以根據鑑定材料上的鑑定結果以及退回理由重新準備材料。或者申請人可以和自己的代理律師進行溝通,向其尋求建議和幫助,按照律師給出的建議再按照申請程式進行再申請。

二、司法鑑定程式包括哪些環節?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式:

(一)委託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稽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1、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託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鑑定材料並向委託人說明明理由

4、對於函件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

(三)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四)出庭

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鑑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書》。

綜上所述,在醫療糾紛中,如果當事人提供的鑑定材料真實有效,理由充足,法院一般會批准進行司法鑑定的。如果患者死亡法官不準司法鑑定,申請人要看看自己申請死亡司法鑑定是否符合程式要求,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理由是否充分,從這些角度入手往往能找到問題所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