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司法鑑定>

貴陽省醫司法鑑定機構的業務條件是什麼?

司法鑑定 閱讀(2.47W)

貴陽省醫司法鑑定機構的業務條件是什麼?

司法鑑定時解決一些專門性問題的活動,司法鑑定的結果影響大且比較深,所以從事司法鑑定的機構的要求也比較高,在我國各省市都有司法鑑定機構,在司法機構工作需要遵守很多的條件和規則,假如想要在貴陽省醫司法鑑定機構工作的話,也必須瞭解貴陽省醫司法鑑定需要達到的業務條件以及需要遵守的一些原則。

一、貴陽省醫司法鑑定機構的業務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1)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鑑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2)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儀器、裝置;

(3)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4)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鑑定人。

二、貴陽省醫司法鑑定機構遵守的原則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物件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物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鑑定物件。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鑑定物件,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鑑定程式合法性,包括司法鑑定的提請、決定與委託、受理、實施、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專家共同鑑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鑑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鑑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鑑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鑑定文書的合法性。鑑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鑑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必須達到規定的技術職稱和專業知識等條件,才可以在貴陽省醫司法鑑定工作,而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從事司法鑑定的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司法鑑定時,無論是什麼鑑定,都必須做到每一步每一個程式的合法,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部門規定進行司法鑑定,以免出現錯誤性比較大的司法鑑定結果。